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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申报2019年度湖北省教育厅科研计划项目的通知

发布者:管理员发布时间:2018-10-09浏览次数:1520

校内有关单位:

        教育厅2019年度湖北省教育厅科研计划项目申报工作已启动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        一、申报条件

        省教育厅科研项目根据资助额度和对象不同,分为资助性项目和指导性项目,其中资助性项目包括青年人才项目和重点项目。

        申报科研项目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:一是选题符合我省经济社会发展需求,有利于促进学校的学科建设和人才培养;二是研究思路明确,学术思想或技术路线具有创新性和可行性,提交成果的方式具有可考核性;三是研究队伍结构合理,学风端正;四是项目负责人为在职在岗教师。

        青年人才项目  鼓励跟踪学术发展前沿,鼓励在交叉、边缘和新兴学科领域进行探索。支持学术思想新颖,创新性强的科研选题,为培养优秀青年学术骨干而设立。项目负责人应具有中级以上职称或博士学位,年龄不超过35岁(1984年1月1日以后出生,女教师可放宽2岁)。青年人才项目资助额度为自然科学类2万元、软科学类1万元。

        重点项目  选题应符合经济社会发展需求,学术思想新颖,创新性强,研究目标明确,对学科发展具有推动作用。项目负责人应具有高级职称,年龄不超过40岁(1979年1月1日以后出生,女教师可放宽2岁)。重点项目资助额度为自然科学类4万元,软科学类2万元。

        指导性项目  主要面向自筹经费的科研项目,省教育厅纳入科研项目计划管理,不资助经费。项目负责人年龄原则上应不超过45岁(1974年1月1日以后出生)。

        二、申报注意事项

        1.已获省部级以上(含省教育厅)支持的项目不得重复申报,正在承担省部级以上(含省教育厅)项目尚未结题者不得申报,优先安排尚未获得过省部级以上(含省教育厅)项目的优秀青年教师申报。

        2. 实行校内推荐评审。项目申报以学院为单位,请各学院将项目申请书纸质1份、项目清单纸质材料1份及电子版送至科技处,截止时间为2018年10月15日。

        3. 实行网上申报。通过校内评审的项目,按要求上传至“湖北省教育厅科研计划项目网上申报系统”(http://gxkj.e21.edu.cn/xmgl/login.php),其中涉及项目申请人、参与人签名、专家评审打分表、推荐意见单位盖章的有关内容应在签名和盖章后彩色扫描上传。

        附件:1. 《湖北省教育厅科研计划项目申请书》及专家评审意见表

                2. 湖北省教育厅科学研究计划项目汇总表

 科学技术与开发处

2018年10月8日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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